公司口头解雇,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前几天领导突然口头跟我说让我别干了,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我在这公司也干了挺长时间,平时工作表现也还可以。我想知道就这种公司口头解雇我的情况,我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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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以口头形式解雇员工的情况下,员工通常是可以要求公司进行赔偿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概念。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公司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后,要解除这种关系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且需要符合法定的解除情形,比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口头解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程序。如果公司没有合法的理由就口头解雇员工,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当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员工要主张赔偿,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公司口头解雇的事实,比如与领导的谈话录音、聊天记录等。同时,要积极与公司沟通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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