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满三年因病辞职如何赔偿?


在探讨合同签满三年因病辞职的赔偿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情形来分析。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期满的含义,它指的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已经到了。当这种情况发生时,会有不同的走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也就是您自己因为生病主动结束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通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是您自己基于自身的原因做出的离职决定。 不过,要是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那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假如您在医疗期内,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根据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因素,会有不同长度的医疗期。如果公司在您合法的医疗期内终止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您工作满三年,正常的经济补偿是三个月工资,如果是违法终止,公司要支付您六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另外,如果合同期满后,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您不同意续订的,公司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降低约定条件,比如降低工资待遇、增加工作强度等。在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按照上述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您工作三年,就会得到三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总之,合同签满三年因病辞职是否有赔偿以及赔偿多少,要结合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