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强制解除合同以前出差该如何获得赔偿?

我被公司强制解除合同了,在解除合同之前我有出差。我现在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出差这部分该怎么赔偿啊?心里特别没底,也不知道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就想弄清楚具体的赔偿方式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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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遇到被强制解除合同且涉及以前出差赔偿的问题时,需要分不同方面来看。 首先,关于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说,您在单位工作的时间越久,能拿到的经济补偿金就越多。比如工作了3年,就可以获得3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其次,关于出差相关费用及补贴是否纳入赔偿范围。差旅补贴是否应纳入经济补偿,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对于津贴以及奖金等额外福利待遇,通常会计入员工每月的基本薪资中。如果出差费用还未报销,这部分费用属于您因工作产生的合理支出,单位应该予以报销。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和报销费用,您有权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请求劳动仲裁机构介入处理。通过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上的补助,用来保障劳动者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等。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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