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赔偿是怎样的?

我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但房东没通知我就把房子卖给别人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赔偿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我该通过什么方式来争取自己应得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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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优先购买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通常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当房东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将房屋卖给第三人时,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情形,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关于赔偿的范围和标准,一般来说,赔偿的目的是弥补承租人因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而遭受的损失。损失可能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可能是承租人在寻找替代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合理费用,比如看房的交通费用等。间接损失通常是指因无法购买该房屋而可能获得的差价损失等。例如,房东以低于市场价格将房屋卖给第三人,那么这个市场价格与实际出卖价格之间的差价部分,可能就属于承租人的间接损失。 如果要争取赔偿,承租人可以先与房东进行协商,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若协商不成,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承租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房东出卖房屋的相关信息等,以证明自己享有优先购买权以及房东存在侵害该权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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