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关系的赔偿该怎么做?
我在给一家小公司做临时工,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口头约定了工作内容和报酬。前几天工作的时候受伤了,现在涉及到赔偿问题,不太清楚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下劳务关系赔偿具体该怎么做,是公司全赔还是怎么划分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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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关系中,赔偿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情况有所不同。 首先,如果是提供劳务者因履行劳务合同义务不当导致他人遭受损失,那么应由接受劳务的一方先向受害者作出赔偿。在接受劳务者完成赔偿之后,若提供劳务者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接受劳务者可以向其进行追偿。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之间产生的劳务关系,劳动者因履行劳务而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由接受劳务的一方负起侵权责任;接受劳务者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劳动者进行追偿。 其次,如果是劳动者在提供劳务过程中自己遭受损害,双方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外,如果在提供劳务期间,是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劳动者受损,劳动者有权要求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同时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者给予补偿。接受劳务者给予补偿之后,仍可向第三人进行追偿。 赔偿的项目,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相关概念: 劳务关系: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通过提供与接受劳务而建立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追偿:是指在一方承担了某种责任或赔偿后,依法向有过错或应承担相应责任的另一方要求返还部分或全部已支付款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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