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用人单位该怎么赔偿劳动者?
我在公司工作超过一年了,但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是按什么标准赔?赔偿有没有时间限制?能不能具体讲讲相关的法律规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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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赔偿问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首先,关于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自用工一个月起至不满一年止的,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例如,某劳动者2023年1月1日入职,到2024年2月,用人单位一直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从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这十一个月,用人单位需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其次,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意味着从用工满一年开始,双方的劳动关系就被法律认定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最后,关于仲裁时效。对于未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在实际操作中,大部分地区将该二倍工资视作惩罚性的赔偿,并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要主张双倍工资赔偿,需要在仲裁时效内提出申请,否则可能会面临权利无法得到支持的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双倍工资的支付需由劳动者本人向用人单位提出,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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