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最近和公司协商要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补偿,比如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都包含哪些方面等,希望能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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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商解除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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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时,涉及到补偿的相关问题需要依据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要明确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补偿的概念。简单来说,就是当劳动者和公司经过商量,一致同意结束双方的劳动关系时,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失去这份工作后,能有一定的经济缓冲,去寻找新的工作或者维持生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工作年限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举例来说,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 3 年 8 个月,那么公司应支付给您 4 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要是工作了 2 年 2 个月,公司则需支付 2.5 个月工资的补偿。 另外,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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