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关系会有哪些赔偿?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几年,最近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关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我能得到什么赔偿,想了解一下具体在法律上对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都有哪些赔偿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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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关系时,赔偿情况较为多样。 首先是经济补偿金。这是在很多非劳动者主动解除或因过错被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况,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还有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当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另外,劳动者在退休、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如果因为解除劳动关系影响到这些权益,用人单位也应按规定处理。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补偿。 双倍工资: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额外支付的工资。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支付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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