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合同生效期间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合同,现在还在合同生效期间。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我想主动辞职。但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主动辞职,我能不能得到赔偿啊?希望懂法律的朋友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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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动辞职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合同生效期间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是在某些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笔费用,用于弥补劳动者因为劳动关系的解除等情况可能遭受的损失。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劳动者主动辞职,也就是劳动者单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因为这是劳动者自主做出的决定,并非用人单位存在过错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环境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等。(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像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工资等情况。(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例如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明显违反劳动法,限制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情况。(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此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且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合同生效期间主动辞职是否有赔偿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情况,看用人单位是否存在上述违法违规情形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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