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楼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买了套期房结果成烂尾楼了,听说开发商要破产清算。我特别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想知道在这种破产清算的情况下,赔偿的顺序是怎么排的?我作为购房者能排在前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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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烂尾楼涉及的开发商破产清算中,赔偿顺序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首先,要了解破产清算赔偿顺序的基本概念。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指在企业破产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先后次序,对企业的各类债务进行清偿的安排。这是为了保障不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在企业资产有限的情况下,各类债务能够得到合理的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一顺序优先保障了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权益和社会保障权益。因为职工是企业运营的重要参与者,他们的劳动付出理应得到优先保障。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乎社会的整体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将其列为第二顺序清偿。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购买烂尾楼的购房者来说,如果其购房款未支付完毕,一般属于普通破产债权。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保障购房者的生存权益,部分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将消费者购房人的权益置于较为优先的地位。若购房者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法院可能会认定其具有优先受偿权。这是因为购房者购买房屋往往是为了满足居住需求,保障其权益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处理烂尾楼破产清算案件时,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具体案件的事实,对赔偿顺序作出一定的调整。因此,购房者在遇到烂尾楼破产清算的情况时,应及时关注相关的法律程序和动态,并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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