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买了某房地产企业的期房,现在听说这企业要破产清算。我特别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也不知道自己在破产清算里处于什么赔偿顺序,想了解下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到底是怎样的,我的权益能得到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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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有明确法律规定的,这对于保障各方权益至关重要。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破产清算的概念,简单来说,破产清算是指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以了结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第一顺序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这些是为了保障企业职工的基本生活和权益,毕竟职工为企业付出了劳动,在企业破产时应优先获得相应补偿。 第二顺序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社会保险费用关乎社会整体保障体系,税款则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所以这部分也需要优先清偿。 第三顺序是普通破产债权。对于购买期房的购房者来说,如果企业破产,购房者的权益一般属于普通破产债权。普通破产债权的范围比较广泛,包括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债务等。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照比例分配。也就是说,如果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有限,那么同一顺序的债权人只能按照各自债权的比例获得相应的赔偿。 此外,在房地产企业破产清算中,可能还会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购房者已经支付了全部或者大部分购房款,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购房者可能享有一定的优先受偿权,这是为了保障购房者的基本居住权益。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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