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10级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当被评定为劳动能力10级时,赔偿标准涵盖多个方面。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 。 医疗费用方面,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费用,只要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都按实际支出报销,这在《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有明确规定。 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还可能涉及一些其他费用。比如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按照地方规定标准乘以住院天数计算;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标准也多由地方规定。如果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残疾赔偿金则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十级伤残赔偿金为上述标准乘以20年再乘百分之十 。 总之,具体赔偿会因地区差异、个人工资情况等有所不同。在处理赔偿问题时,建议向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劳动监察机构或专业律师咨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