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应赔付几次?
我之前在网上买东西,和商家约定好了发货时间,结果商家没按时发货。之后又重新约定了一次发货时间,可还是没按时发。我想问问,这种情况下商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应该赔付几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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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业交易中,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行为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当商家与消费者约定了发货时间,却没有按照这个时间发货,就违反了他们之间达成的合同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关于赔付次数的问题,通常要依据每次违约行为是否独立来判断。如果每次未按约定时间发货都构成了独立的违约行为,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每一次违约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也就是可以要求对应次数的赔付。比如第一次约定了发货时间没发,第二次重新约定又没发,这两次违约行为是相互独立的,消费者理论上可以就这两次违约分别要求商家进行赔付。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可以和商家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平台投诉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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