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闹离婚女方在和男方争房子该怎么办?


如果夫妻之间闹离婚,女方在和男方争房子,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首先是调解程序。在我国,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民委员会及居民委员会皆设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专门负责民间纠纷的调解工作,其中也包括房地产纠纷。在第三方机构或人士的主导下,促使纠纷各方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自愿进行协商谈判,消除分歧与冲突,最终达成和解决定。 其次是仲裁机制。当房地产纠纷产生之后,相关当事人有权请求仲裁机构介入,仲裁机构会依据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依法做出裁定。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行为,其裁决具备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履行。 最后是诉讼途径。即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房地产纠纷问题。 关于房子的分割,要先确定房子的性质: 如果房子被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那么无需进行分割处理。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子,这房子就是其个人财产。 若房子被认定为婚后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例如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另外,如果是婚前出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那离婚时可以分割还贷部分以及还贷部分的升值部分。 相关概念: 婚前个人财产: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婚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竞价方式:在离婚房产纠纷中,双方条件相同且无孩子时,法院可能采用的将房屋判给出价最高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