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和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朋友把他的房子抵押给我做担保。现在他还有其他债务还不上了,我有点担心我的钱能不能拿回来。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债权和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我的债权和抵押权能优先得到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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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债权抵押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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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债权和抵押权的清偿顺序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它们的清偿顺序。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债权和抵押权。债权就是别人欠您钱,您有权利要求对方还钱,这是一种基本的债务关系。而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把自己的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还不上钱,债权人就有权把抵押的财产卖掉,用卖得的钱来偿还债务。 关于它们的清偿顺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典,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通常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中一个债权人有抵押权,那么在债务人的财产被用来还债时,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先从抵押财产的变现款中获得清偿。 例如,甲欠乙100万,同时用自己的房子抵押给乙,另外甲还欠丙50万。当甲无法偿还债务时,乙作为有抵押权的债权人,可以先把甲抵押的房子卖掉,用卖房子的钱来偿还自己的100万债权。如果卖房子的钱还完乙的债务后还有剩余,剩余的部分再用来偿还丙的债权。 如果同一财产上有多个抵押权,清偿顺序也有规定。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都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都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所以,一般情况下,抵押权在清偿顺序上优先于普通债权。这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因为他们在提供借款时承担了一定风险,并且是以抵押财产作为保障的。但是,法律也会考虑其他情况,比如可能存在一些法定的优先于抵押权的债权,像职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等,这些债权在清偿顺序上可能会优先于抵押权。总之,具体的清偿顺序要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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