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会承担什么刑事责任?


在法律层面,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形和造成损失的原因来判定。下面为你介绍几种常见的可能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 首先是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指的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导致公司重大损失,就可能构成此罪。 其次是挪用资金罪。该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犯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还有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可能构成此罪。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以上这些,不同行业和具体业务场景中还可能涉及其他罪名,比如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等。所以,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承担何种刑事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