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何种失职情况下需要向用人单位赔钱?
我在公司上班,有时候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失误,也担心会因为这些失误要承担赔偿责任。我不太清楚具体在哪些情况下,如果因为自己工作上的失职给公司造成损失了,是一定要赔钱的。想了解下相关的规定和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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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以下失职情况下可能需要向用人单位赔钱: 首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需明确规定了因违章作业造成损失要求劳动者赔偿。也就是说,公司要有相应的明文规定,让员工清楚知道哪些行为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而且这些规定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并且已经告知了员工,同时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其次,要能证明损失的存在,一般应为直接损失。例如,员工的失误直接导致公司的设备损坏、原材料浪费等可以明确计算的经济损失,而不是一些难以确定和量化的间接损失。 再者,需要证明员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故意很好理解,就是员工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公司造成损失,还故意去做;重大过失则是指员工在工作中严重疏忽大意,没有尽到一个正常员工应有的注意义务。比如,员工负责保管公司重要文件,却因自己的疏忽将文件丢失,给公司业务带来重大阻碍,这就属于重大过失。 法律依据方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例如,劳动者未提前通知就自动离职,或者违反了与公司约定的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等,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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