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我在一家小公司上班,每天工作很辛苦,但工资感觉有点低。我想知道国家对于每日最低工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呢?我的工资是不是低于标准了,我该如何判断,又能通过什么方式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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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这里的正常劳动,就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关于每日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有相关依据。该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最低工资规定》第五条也表明,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因为最低工资标准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像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来确定和调整的,所以不同地区的每日最低工资标准会有所不同。例如,经济发达地区的生活成本较高,其最低工资标准往往也会相对较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可能就会低一些。劳动者可以通过当地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公告等渠道,查询所在地区的具体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发现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每日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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