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待遇都有哪些?

我在大连机关单位上班,前阵子工作时不小心受了伤,不太清楚自己能享受哪些工伤待遇。想具体了解一下在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后都能有什么待遇,是工资照发还是有其他方面的保障呢,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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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大连市机关工作人员工伤后能享受多种待遇。 首先是医疗待遇方面,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因为工伤去看病、做康复的花费,大部分能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减轻个人经济负担。这里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因工伤发生的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在工资待遇上,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简单讲,工伤后需要休息养伤期间,工资该怎么发还怎么发,单位不能少给。这一规定来自《工伤保险条例》。 还有住院相关待遇,如果住院治疗,住院伙食补助按单位出差人员标准的70%(或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住院治疗期间如有护理的,护理费用按当地标准由单位支付。这能保障工伤人员在住院时有较好的生活条件。 另外,根据伤残等级,工伤人员还能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果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还需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不过各省规定的标准不一样。这是对工伤人员因伤可能面临的后续生活、就业等问题的一种保障。 对于机关单位的公务员,依据《公务员法》第七十七条,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工伤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相关概念: 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的这段时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给予的用于保障后续医疗和就业相关的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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