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儿结婚,房子是婆婆家婚前首付买的,这房子在法律上怎么算?

我女儿结婚了,婆婆家在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子。我就想了解下,这房子之后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归属的呢?万一以后有个什么状况,我女儿在这房子上有什么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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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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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房子的法律归属问题。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如果房子登记在婆婆儿子(您女婿)名下,婚后您女儿和女婿一起还贷款,那么在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您女婿,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您女婿需要对您女儿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婚后将您女儿的名字也加在了房产证上,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说,这就相当于一种赠与行为,该房屋就成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来处理,一般是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房子的最终归属和处理方式,要综合考虑房屋登记情况、还贷情况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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