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出首付明确赠与一方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我结婚后,我父母出首付给我买了套房,并且明确表示这首付是赠与我个人的。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从法律上来说房子归属是怎样的,之后如果涉及房产分割之类的问题,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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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父母出首付并明确赠与一方是有相关规定的。我们先解释几个关键概念。 “赠与”,简单来说就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送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这份财产。在这个案例中,就是父母把首付的钱无偿给了自己的子女一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指出,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婚后父母出首付时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并且有书面协议或者其他证据能证明这一点,那么首付部分就属于被赠与一方的个人财产。至于后续房子的归属和分割情况,如果房子登记在被赠与一方名下,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也就是说,虽然首付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权要求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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