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爸妈付的首付在法律上有什么规定?
我结婚后,爸妈给我付了房子的首付,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的产权归属问题。不知道这首付部分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如果有纠纷,法律上会怎么认定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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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婚后爸妈付首付涉及到房产归属以及财产性质的认定等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若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且由夫妻共同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这种情况下房子一般会认定为登记方所有,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如果婚后一方父母支付首付,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关于赠与的相关规定,在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的情况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财产推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最后,若婚后双方父母都支付了首付,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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