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出资首付款和房贷有什么法律规定?
我准备结婚,父母打算在婚前帮我付房子的首付款,后续房贷也帮忙还一部分。我不太清楚这样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房子的归属权、万一以后婚姻出现问题财产怎么分割这些我都很担心,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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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对于婚前父母出资首付款和房贷的情况,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处理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和依据。 首先,关于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支付首付款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如果是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付首付,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离婚时房子一般归登记方所有,但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其次,若婚前一方父母不仅支付了首付款,还帮忙偿还房贷。如果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这种情况通常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另一方也参与了一定的房贷偿还,虽然房屋所有权归登记方,但另一方对于其偿还部分及对应的增值也有权要求分割。 再者,如果是双方父母在婚前共同出资支付首付款和房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该房屋。离婚时,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 最后,法律虽然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活中,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建议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的出资情况和房屋归属等问题。同时,保留好相关的出资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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