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新证过户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我家有套拆迁安置房拿到新证了,现在想把它过户出去。但我不太清楚具体要办哪些手续,担心手续没办全以后出问题。想问问专业人士,拆迁安置房新证过户到底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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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新证过户的手续是一个较为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相关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准备材料。买卖双方需要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件,这是证明身份的基本材料。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同时,还需准备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此外,若房屋存在抵押情况,需提供已设定抵押权的相关证明。如果是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若有法院判决的情况,需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接着是签订合同。买卖双方需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等内容。合同的签订需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然后进行申请与审核。买卖双方携带准备好的材料,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过户申请。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看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若材料存在问题,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 之后是缴纳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过户过程中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常见的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具体的税费标准根据房屋的面积、性质、购买年限等因素有所不同。 最后是产权登记与领证。经过审核和税费缴纳后,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将房屋的产权过户到买方名下。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借相关凭证到房地产交易中心领取新的房地产权证。 总之,拆迁安置房新证过户手续较为复杂,涉及多个环节和法律规定。在办理过程中,建议买卖双方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过户手续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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