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时承租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最近在考虑房子的事情,对拆迁房里的承租房和商品房不太清楚。想知道在各方面比如产权、交易这些情况,它们是不是一样的呢?就想详细了解下这两者之间有没有明显的差别,好做个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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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时的承租房与商品房是不一样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土地获取方式。拆迁安置房用地通常属于划拨性质,这是政府为了特定目的无偿或低价给使用方的土地 。而商品房开发商是通过土地出让程序,也就是向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花费了一定成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相关规定,土地的取得方式有明确划分。 其次是产权归属。许多安置房只有房屋所有权,却没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因为土地是划拨的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拥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完整产权。 再者是品质方面。由于安置房建设利润有限,建设方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压缩成本,导致其品质常常比不上商品房。商品房开发商为了市场竞争力和盈利,一般会注重质量。 然后是交易期限限制。部分安置房存在交易期限限制,在若干年内禁止上市转让,这是为了保障安置对象权益和房地产市场稳定。而商品房通常没有这样的限制,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后按流程就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最后是交易限制条件。鉴于安置房的特定安置对象,此类房屋的买卖除了受法律法规制约外,还须遵守当地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商品房交易则主要遵循普遍的法律法规。 相关概念: 划拨用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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