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征地拆迁安置房是什么产权?


正规的征地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情况较为复杂,一般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完全产权:如果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国有出让土地,那么这类安置房的产权性质与普通商品房类似,居民拥有完整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可以自由上市交易。这意味着房屋所有者可以自主决定房屋的出租、出售等行为。例如在一些城市新开发区域,因土地征收而建设的安置房,土地是经过出让程序的,居民拿到手的安置房就是完全产权。 有限产权:若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这类安置房就可能存在一定限制,属于有限产权。在一定期限内可能存在交易限制,比如规定在若干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后才能交易。像一些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被安置人虽然取得了房屋所有权,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这说明安置房是对被征收人的一种补偿方式。 总之,正规的征地拆迁安置房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能证明房屋的所有权归属,权利人依法对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过,其产权性质的确定,取决于拆迁安置政策、土地性质等多种因素。在购置拆迁安置房时,务必了解清楚其产权状况,以免产生法律纠纷。 相关概念: 国有出让土地: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简单说就是花钱从国家手里取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利。 国有划拨土地: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也就是没有经过出让程序,没有缴纳出让金获得的土地使用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