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安置房是否算第一套房子?

我家房子拆迁后分了套安置房,现在我想买套商品房。我想知道这套拆迁安置房会不会算我的第一套房子?这对我买商品房的政策有没有影响,比如贷款首付比例、契税这些方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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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层面以及实际认定中,拆迁安置房是否算第一套房子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首套房”一般是指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住房登记记录,且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住房。而拆迁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从房屋登记角度来看,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了登记,那么在查询房屋套数时,这套安置房会被算作你名下的房产。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将不动产的自然状况、权属状况等信息进行登记和管理。一旦登记,在认定住房套数时就会有所体现。 从贷款政策方面来说,不同的金融机构有不同的规定。有些银行在认定首套房贷款时,会综合考虑房屋登记情况和贷款记录。假如你之前没有过住房贷款记录,即便有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名下,有些银行可能仍会认定你购买商品房时为首套房贷款,享受相应的低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但也有一些银行只要名下有房产登记,就不再认定为“首套房贷款”。《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文件,赋予了金融机构一定的自主权来认定首套房贷款。 在契税缴纳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及相关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如果拆迁安置房算你名下房产,再买商品房时就可能无法享受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所以,拆迁安置房是否算第一套房子,要综合房屋登记、贷款记录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不同情况会影响后续购房的政策和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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