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和别人签合同的时候,里面提到了定金和订金。我不太清楚这俩有啥不一样,担心自己理解错了会有损失。就想问问,定金和订金到底在法律上有啥区别,对我会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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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首先我们来说说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它具有一种担保性质,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那么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就像是一种“保险”,督促双方都要按照合同来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再看看订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它通常被视为预付款。也就是说,当合同正常履行时,订金可以抵作价款;如果合同不能履行,不管是哪一方的责任,收受订金的一方都应如数退还订金。订金的作用主要是为合同的履行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它不具备定金那种担保的性质。 简单来讲,定金具有惩罚性,能对合同双方起到约束作用;而订金只是一种预付款,相对来说约束性没那么强。在签订合同涉及这两个概念时,一定要仔细区分,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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