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最近在找工作,收到了一份企业的劳动合同和一份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有点懵。想知道这两种合同到底有啥不一样啊?比如在权益保障、薪资待遇这些方面。希望能详细了解下,好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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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聘用合同和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狭义的劳动合同主要适用于企业,而聘用合同适用范围主要是事业单位 。这是因为企业和事业单位性质不同,企业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精神产品和知识产品等服务。《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其次,法律依据有别。劳动合同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而聘用合同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 再者,未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不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未与其聘用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另外,试用期期限也有差异。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 然后,用人单位处罚权不同。在劳动合同主体上,双方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一方无权处分另一方。在聘用合同主体关系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聘用人员错误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还有,解除合同要求不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在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在事业单位的规定中没有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 最后,合同期满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不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没有聘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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