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与和解有什么区别?
我遇到了一些纠纷,有人建议我去调解,也有人说和解就行。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不一样,不知道该选哪种方式来解决问题。想了解下调解和和解在法律层面的具体区别,好做个合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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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和和解是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常用的两种方式,它们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从定义上来说,和解是指纠纷当事人自行协商,就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从而解决纠纷的活动。它完全基于当事人的自主意愿,没有第三方的介入。而调解则是由中立的第三方介入,协助纠纷双方进行沟通、协商,提出解决方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在程序方面,和解的程序非常灵活,没有固定的形式和流程,当事人可以随时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即可。而调解通常有一定的程序规范,例如需要选定调解机构或调解人,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调解。 从法律效力来看,和解达成的协议主要依靠当事人自觉履行,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很难通过法律强制其履行。而经过法定程序的调解,如法院调解或仲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这体现了调解在法律程序中的规范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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