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自助与留置的区别是什么?

我在处理一些经济事务时,遇到了自助行为和留置情况。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不知道在实际情况中该怎么去区分它们,也不了解它们在法律上的界定和适用场景,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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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自助和留置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情况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简单来讲,就是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来不及找政府部门帮忙时,自己采取一些合理措施保护自己。而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其次,从适用条件来看,自助行为的适用条件较为严格。一是须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才能用;二是须情况紧迫来不及请求有关国家机关的援助,比如对方要马上转移财产跑掉了;三是自助方法须为保障请求权所必须,采取的措施要合理;四是须为法律或公共道德所许可;五是不得超过必要限度。如果超过必要限度,造成对方损害的,行为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留置权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权已届清偿期;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再次,从法律依据来看,关于自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于留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最后,从行为性质来讲,自助行为是一种私力救济方式,是在特殊紧急情况下的自我保护手段;而留置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目的是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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