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一些纠纷时,听说有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这几种方式。但我不太清楚它们之间到底有啥不同,不知道该选择哪种方式来解决我的纠纷,想了解一下它们在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的具体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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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调解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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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是三种不同的纠纷解决方式,它们在多个方面存在区别。 行政调解是由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以国家法律和政策为依据,对特定的民事纠纷或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它的特点在于行政机关运用行政职权进行调解,比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消费纠纷进行调解。行政调解主要适用于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纠纷,其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只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行政机关可以进行调解,但调解不是行政复议等行政程序的必经程序。 仲裁调解是仲裁机构在仲裁过程中,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或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对纠纷进行的调解。仲裁调解具有专业性和灵活性,仲裁机构通常由专业的仲裁员组成,能够依据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调解。仲裁调解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仲裁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法院调解贯穿于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从立案到审判阶段都可以进行。法院调解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执行力,经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由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法院调解作出了详细规定,法院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综上所述,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法院调解在主持主体、适用范围、效力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区别。当事人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时,应根据纠纷的性质、特点和自身的需求来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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