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地和划拨地有什么区别?


出让地和划拨地是我国国有土地的两种不同取得方式,它们存在诸多区别。 首先是概念上的不同。土地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土地使用者花钱从国家那里买了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利。而土地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也就是说,划拨地可能是交了一些费用后获得,也可能是直接免费获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从使用期限来看,出让地是有明确使用年限的,比如居住用地一般是70年,工业用地是50年等。而划拨地通常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除非有特殊规定。 在交易方面,出让地的土地使用者享有比较完整的土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自由转让、出租、抵押等。但划拨地如果要进行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并且可能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这是因为划拨地是国家基于特定目的无偿或低成本提供给使用者的,若要进入市场交易,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 在成本上,出让地由于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取得成本相对较高。而划拨地取得成本较低甚至是无偿的,但后续如果涉及到交易等情况,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费用可能也不低。 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购买的是出让地的房子,产权和交易相对更清晰、简便。而购买划拨地房子时,要注意了解是否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费用的承担问题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