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务代理与表见代理在认定过错上有什么差别?

我在处理一些商业合作事务时,涉及到职务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情况。不太清楚在实际法律认定中,职务代理和表见代理在认定过错方面具体有啥不同,想知道这两者在过错认定的标准、方式等方面的差别,希望专业人士解答。
展开 view-more
  • #代理过错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职务代理与表见代理是代理制度中的两个重要概念,它们在认定过错上存在显著差别。下面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职务代理是指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简单来说,就是员工在自己工作职权范围内替公司做事,这种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 表见代理则是指虽然行为人事实上无代理权,但相对人有理由认为行为人有代理权而与其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也就是让对方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这个没有代理权的人有代理权。 在过错认定方面,二者的差别体现在多个方面。 首先是认定的侧重点不同。职务代理侧重于审查代理人是否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如果代理人超越了职权范围,就可能存在过错。比如公司销售人员只有签订小额订单的权限,却擅自签订了大额订单,这就超越了职权,可能要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表见代理更侧重于相对人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在判断相对人是否有合理理由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被代理人是否有过错导致相对人产生错误认识等。比如公司把公章随意交给离职员工,离职员工用公章和他人签订合同,公司就可能存在一定过错,要承担表见代理的后果。 其次是过错主体不同。职务代理中,过错主体主要是代理人,也就是执行工作任务的人员。如果代理人没有按照职权范围行事,给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造成损失,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 而表见代理中,过错主体可能是被代理人,也可能是相对人。如果被代理人存在疏忽,如管理不善导致代理权表象出现,就可能有过错;如果相对人在交易中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也可能存在过错。 最后是过错程度的衡量标准不同。职务代理中,过错程度主要根据代理人超越职权的程度、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因素来衡量。比如超越职权行为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那么过错程度就比较高。 表见代理中,过错程度的衡量要考虑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合理程度以及被代理人对代理权表象的形成所起的作用大小。如果相对人仅仅凭借一些很不充分的理由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的过错程度可能就较高;如果被代理人对代理权表象的形成有明显的疏忽,那么被代理人的过错程度就可能较高。 综上所述,职务代理和表见代理在认定过错上在侧重点、过错主体和过错程度衡量标准等方面都存在差别。在实际的法律事务处理中,准确区分这两种代理形式及其过错认定,对于明确各方责任、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