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被以普通话不标准辞退,公司要给赔偿吗?
我在试用期,公司突然说我普通话不标准要辞退我,我心里挺不服气的。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到底该不该给我赔偿,具体的法律规定又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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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需要赔偿,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的。比如公司在招聘时明确规定了员工需要具备标准的普通话水平,并且将其作为录用条件之一,在试用期内发现员工普通话不标准,不符合该录用条件,那么公司辞退员工是合法的,不需要支付赔偿。这是因为试用期本身就是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互相考察期,目的就是看劳动者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相关法律依据是《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但如果公司没有将普通话标准作为录用条件,或者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以普通话不标准为由辞退员工,那么这种辞退就是不合法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相应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不满六个月的,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那么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所以,关键在于公司能否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以此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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