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房子过户是否要双方到场?
我和配偶通过诉讼离婚了,法院把房子判给我。现在我想去办理房子过户,但我配偶不太配合,我就想了解下,诉讼离婚后房子过户是不是必须双方都到场才行?我很担心因为对方不配合而办不了过户。
展开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房子过户不一定需要双方都到场。 首先,给大家解释一下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是夫妻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作出裁决。当法院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其中涉及到房产归属的内容,并且该判决生效后,这个判决就具有了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判决房子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获得房子的一方可以凭借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当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向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会依据通知书的要求,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对方到场了。 不过,如果双方都愿意配合,一起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整个流程可能会更加顺畅和快捷。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法院的判决书等相关材料,按照不动产登记部门的要求办理过户。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