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需要交两份土地出让金吗?
我家有套拆迁房,现在办理相关手续时,有人说要交两份土地出让金。我不太理解,不知道这合不合理。我就想问问,拆迁房到底需不需要交两份土地出让金呢?这其中有什么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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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清楚拆迁房是否需要交两份土地出让金,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就是土地的使用者,把土地使用权给到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向对方收取的价款。一般来说,是由土地的受让方来缴纳的。 对于拆迁房,土地性质不同,在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上也会有差别。如果拆迁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地,那么在上市交易的时候,通常就得补缴土地出让金。要是拆迁房本身土地性质就是出让地,那就不用再缴纳土地出让金了。 从正常的情况来看,拆迁房通常只需要缴纳一次土地出让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 如果要求你交两份土地出让金,你得先弄清楚交钱的依据和用途。有可能是相关部门弄错了,也有可能存在其他特殊原因。你可以向当地的自然资源部门、住建部门或者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让他们解释清楚收费的原因和标准。要是发现存在不合理收费的情况,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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