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需要提前一个月?

在一家公司上班,一直没签劳动合同,现在想离职。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辞职,是不是必须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公司,还是可以随时走?担心直接走会有麻烦,也想了解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有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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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一般无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同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未能履行,劳动者可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用人单位离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还能要求支付剩余工资、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二是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不过,如果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直接提交辞职信走人,此时劳动者就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虽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在未签劳动合同情况下随时离职的权利,但立即离职可能会带来一些后果。比如可能会面临失业风险,因为用人单位可能无法及时找到替代人员,影响其正常运营;还可能失去一些福利待遇,像未领取的工资、奖金等;也可能引发纠纷和争议。所以,劳动者在决定离职前,最好和用人单位充分沟通协商。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离职事宜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申请时,需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据,到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证据可以是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等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若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一般是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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