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双方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和我爱人买了房子,在办理房产证时只写了他一个人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样会不会影响我的权益,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会有什么后果,房子还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他能不能单独处置房子这些,希望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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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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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房产证只写一个人的名字,这一情况涉及到的法律问题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果该房产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通常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虽然房产证上仅登记了一方,但实际上这套房子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所以它属于夫妻二人共同所有。在这种情况下,未登记名字的一方同样享有该房产的权益。 然而,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并且只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例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已经全款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只写一人名字的房产,登记方在处置房产时也有不同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登记在一方名下,但根据法律规定,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也就是说,登记方如果要出售、抵押等重大处置行为,通常需要另一方的同意。如果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置,另一方有权主张追回该房屋,但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就无法追回房屋,只能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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