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租赁合同是否要付租金?
我租了房子,但是没和房东签租赁合同。现在房东找我要租金,我觉得没合同就不该付。想问下,在没签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我真的需要付租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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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签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是否要付租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讲,租赁合同分为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这意味着,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但如果存在实际的租赁行为,比如租客已经实际入住使用了房屋,房东也允许租客使用,那么双方实际上形成了事实租赁关系。 在事实租赁关系中,租客享受了使用租赁物(如房屋)的权益,按照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就应当支付相应的租金。例如,租客住进房子里,使用了房屋的居住空间、水电等资源,这些都是有价值的,房东为此付出了成本,租客就有义务支付租金来进行对等的交换。 不过,如果租客能够证明自己虽然处于租赁房屋的状态,但双方有约定不支付租金,或者房东明确表示不需要支付租金等特殊情况,那么租客可能无需支付租金。但这种情况下,租客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要拿出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这样的约定。 所以,一般情况下,没签租赁合同但有实际租赁行为时,租客是要付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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