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安置房是否有产权?
我家的房子最近被拆迁了,给了套动迁安置房。我不太清楚这动迁安置房到底有没有产权,以后我能不能自由处置这套房子呢?比如买卖啥的,所以想问问动迁安置房到底有没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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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安置房通常是有产权的,但情况会因具体情形而有所不同。 动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城市建设、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居住使用的房屋。一般来说,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动迁安置房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不能上市交易。例如上海市规定这类房屋在取得房地产权证后的3年内不得转让、抵押。这主要是为了保障动迁安置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投机性的买卖行为。 另一种情况,如果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动迁安置房要确定产权归属,也需要按照规定进行产权登记。只有完成了合法的登记手续,才能在法律上明确房屋的产权人,保障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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