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学校会侵犯相邻权吗?


建学校并不必然侵犯相邻权,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首先来说说什么是相邻权。相邻权简单理解就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相互给予便利或者接受限制,比如你家要排水,邻居家就不能故意阻拦,得提供必要的便利。这是为了保障大家能和谐地共同使用相邻的不动产。 《民法典》中对相邻关系做了诸多规定。其中第二百八十八条表明,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如果在建设学校的过程中,出现以下这些情况,就可能侵犯相邻权:一是侵犯相邻不动产用水、排水权,比如改变了自然流水走向,影响到周边居民正常用水排水;二是影响通行权,比如堵塞了原本大家都能通行的道路,导致周边居民无法正常进出;三是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就像您家遇到的采光受影响情况,如果确实是建学校施工导致违反了相关标准,那就可能侵犯了相邻权;四是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对相邻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损害。 要是相邻权受到侵害,也有多种解决方式。首先当事人各方可以自愿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争端;要是协商没办法解决,大家可以共同请求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对争议进行调解;要是协商和调解都没用,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解决。法院起诉时,要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此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接着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会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到庭后,法院会先进行调解,最后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总之,判断建学校是否侵犯相邻权,关键看是否违反了法律规定以及对相邻方合法权益是否造成了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