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工伤公司需要赔偿吗?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现在很担心后续的赔偿问题。不知道公司到底应不应该赔偿,具体会赔偿哪些项目,赔偿标准又是怎样的,心里特别没底,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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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骨折的情况下,公司通常是需要赔偿的,但具体的赔偿情况需要根据伤残鉴定结果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需要明确工伤的认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如果您是在工作过程中骨折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工伤。 如果工伤职工骨折后,经过鉴定确定其无法达到伤残等级标准,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或者用人单位理应承担并支付以下实际发生的赔偿项目: 1. 工伤医疗费用以及康复治疗所需的费用。这是为了保障职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和康复,使身体恢复健康状态。例如,因骨折进行手术治疗的费用、术后康复理疗的费用等都属于此类赔偿范围。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职工因工伤住院治疗,期间的伙食费用会有所增加,这部分费用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承担。 3. 在统筹地区之外就医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如果当地医疗条件有限,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医院就医,那么由此产生的合理交通和住宿费用也应得到赔偿。 4. 生活护理费用。如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那么相应的护理费用也应得到支付。 5. 工伤职工因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收入。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例如,某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那么这期间公司应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工资。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如果工伤职工的骨折已经构成了伤残,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或者用人单位除了支付上述赔偿项目外,还需额外支付以下费用: 1. 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支付的标准也不同。例如,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伤残辅助器具费用。如果因骨折导致身体功能受限,需要使用辅助器具辅助生活和工作,如拐杖、轮椅等,这部分费用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 在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支付的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骨折工伤公司一般是需要赔偿的,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要根据实际的伤残鉴定结果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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