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书一上交就意味着立案了吗?
我前段时间和公司发生了劳动纠纷,准备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已经把劳动仲裁书交上去了。但我不知道交上去是不是就等于立案了,很担心这个流程,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情况,到底交了仲裁书是不是就算立案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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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书上交并不意味着立刻立案。在法律层面,劳动仲裁的立案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流程。 首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规定,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劳动仲裁机构会对仲裁书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立案条件。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才符合立案条件呢?一般来说,需要有明确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有明确的被申请人,并且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例如,劳动争议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像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 如果提交的仲裁书存在材料不齐全、请求不明确等问题,仲裁机构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在这种情况下,从补充材料后再次提交完整材料开始计算立案审查时间。所以,上交劳动仲裁书只是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的第一步,只有经过仲裁机构审查并决定受理,才算是正式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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