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立案标准: 首先,申请人要适格。申请人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简单来说,就是你得是劳动纠纷中的一方当事人。比如你是公司的员工,因为工资、加班等问题和公司产生纠纷,你就可以作为申请人去申请劳动仲裁。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其次,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你要清楚你是和哪个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要准确提供被申请人的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这就好比你要找人解决问题,得先知道找谁才行。 再者,要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仲裁请求就是你希望通过仲裁达到什么目的,比如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事实和理由就是要说明这些请求是基于什么情况产生的,比如什么时候入职公司,公司是如何拖欠工资的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最后,要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和管辖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并不是什么纠纷都管的,它只处理特定类型的劳动纠纷,比如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等。同时,不同地区的仲裁委员会有不同的管辖范围,你要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