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是否有试用期?
我刚找到一份新工作,公司说有三个月试用期。我不太清楚劳动法里到底有没有关于试用期的规定,想知道这合不合法,所以来问问大家,劳动法对于试用期是怎么规定的呢?
展开


劳动法是规定了试用期的。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试用期,其目的是给双方一个相互适应和考察的阶段。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一样的权利,比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试用期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若试用期过长,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式工资标准补足差额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