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发工资加上公司社保部分是否等于人力成本?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在研究人力成本的构成。我不太清楚,员工拿到手的实发工资,再加上公司给缴纳的社保部分,是不是就等同于公司在我身上投入的人力成本了?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是怎么界定人力成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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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成本是指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活动中,因使用劳动者而支付的所有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的总和。实发工资加上公司社保部分并不完全等于人力成本。 实发工资是指劳动者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是扣除了个人所得税、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等之后的金额。公司社保部分则是企业按照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这是企业人力成本的一部分。 从法律规定来看,人力成本除了实发工资和公司社保部分外,还包含其他方面。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这六个部分组成。而企业人力成本不仅仅是工资总额,还涵盖了招聘成本,比如招聘广告费用、招聘人员的差旅费等;培训成本,包括员工入职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产生的费用;福利成本,像企业提供的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员工体检等费用;以及劳动保护费用等。所以,人力成本的范围更为广泛,实发工资加上公司社保部分只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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