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地产是否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款?

我有一处房地产,最近打算拿去做评估,想了解下在法律层面,房地产是不是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款呢?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要是存在的话,会对我的房地产价值评估和后续处理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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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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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房地产在某些情况下是存在法定优先受偿款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法定优先受偿款是指假定在估价时点实现抵押权时,法律规定优先于本次抵押贷款受偿的款额。简单来说,就是在对房地产进行处置变现后,需要先支付这些具有优先受偿权的款项。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相关规定。例如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根据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这部分建设工程价款就属于房地产法定优先受偿款的一种。 还有,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如果存在拖欠的土地出让金,政府也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为土地出让金是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的使用土地的费用,若未支付,国家有权优先从房地产处置所得中受偿。 此外,房地产可能还存在其他法定优先受偿款,比如已抵押房地产上设定的其他抵押权所对应的债权。当进行房地产抵押评估时,这些法定优先受偿款是需要被考虑进去的,会直接影响到房地产的可抵押价值。所以,法定优先受偿款的存在对于房地产的价值评估、交易以及抵押等行为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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