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小姑子是否有永久居住权?

我老公家有套房子,小姑子说她有永久居住权。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想知道小姑子真的能有永久居住权吗?这房子之后我们还想处理呢,要是她一直能住,那我们的权益怎么保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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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居住权问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 从法律上来说,居住权并不天然就是永久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规定,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合同一般要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居住权期限等条款。这意味着居住权的期限是可以通过合同来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了具体的期限,那么居住权就按照约定的期限存在,而不是永久的。 另外,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所以,即使小姑子有居住权,也会因为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她死亡等原因而消灭。 小姑子是否能拥有居住权以及居住权是否为永久,关键要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居住权合同或者遗嘱等设立依据,并且依据中对居住权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如果没有合法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文件,小姑子是不能主张居住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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