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员车祸致残,雇主是否需要赔偿?
我是一名雇员,在工作相关行程中遭遇车祸导致残疾。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雇主有没有赔偿的义务。我想知道具体在哪些情形下雇主需要赔偿,赔偿的标准和范围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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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车祸致残,雇主是否需要赔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雇员是在上下班途中或者因工外出期间,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在这种情况下,若雇主为雇员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相应的赔偿通常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其中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其次,如果雇主没有为雇员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原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工伤赔偿费用,就需要由雇主来承担。例如,医疗费用、伤残津贴等。 另外,即使交通事故认定雇员负全部责任,但只要雇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车祸致残,雇主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最后,如果雇员车祸致残与工作没有任何关联,比如是在非工作时间、非因工作原因等个人行为导致的车祸致残,雇主一般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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